内蒙古农业大学灾区录取政策
点击数:    信息来源:http://edu.nmgnews.com.cn/system/2008/07/14/010070388.shtml    更新时间:2008-7-15  查看原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对地震灾区的招生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对于四川、甘肃地震延考地区投放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且对报我校的地震灾区考生,只要符合教育部、四川、甘肃、陕西省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我校将优先录取。对于录取的地震灾区的考生给与最大限度的照顾。
    来自灾区并且家庭受到地震伤害或失去亲人的考生进校后,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经济、学业、心理等援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郑重承诺,决不会让任何一名灾区考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我校将以企业赞助的方式对灾区孤儿提供赞助。
    具体方法如下:
    赞助金额:在校学习4年期间的所有费用(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约8000元/年人)
    赞助人数:2人
    赞助单位:内蒙古神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白永珍
    赞助范围及条件:地震灾区孤儿
    联系方式: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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