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08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点击数:    信息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2-15  查看原文

 

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 年招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 确定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计划招录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的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员于2月25日到面试所在地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2008年2月26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面试的地点:全区设三个面试考点,西部考点设在包头市国税局,参加面试的人员为报考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国税系统的考生;中部考点设在自治区国税局,参加面试的人员为报考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国税系统的考生;东部考点设在通辽市国税局,参加面试的人员为报考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国税系统的考生。
四、面试携带的有关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毕业证书、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08年2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与我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空缺人数将从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递补。
(二)参加面试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负。
(三)面试结束后,被确定为拟招录人员于2月29日—30日在面试考点所在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勇 李永明 薛志成


联系电话:0471-4306613、430661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471-4313609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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