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校规 男女生交谈要在光亮处等
点击数: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8-3-25  查看原文

荒唐校规男女生交谈要在光亮处
  
  广西一中学实施防早恋校规,规定男女同学单独交谈、结对散步和就餐等为“非正常交往”三次违反将被勒令退学。“男女同学,包括班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进行。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违者视为“非正常交往。”
  [据2007年8月31日《北京青年报》]
  
  点评:可笑至极的“非正常交往”判断标准,规则制定者粗暴、鄙俗甚至市侩的内心可见一斑。幸亏他们不是更大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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