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收了5元钱 竟索要200元“精神损失”
    2008-8-11      点击数:    查看详细内容              

哈达街派出所查处一起敲诈勒索案
 

  8月1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哈达街派出所查处一起敲诈勒索案,违法人员辛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7月31日中午,红山区一烧烤店老板王某到哈达街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敲诈了。经查:当日凌晨3时许,辛某兄弟二人在王某烧烤店吃完烧烤结账时,发现服务员多收了5元钱。二人立即找到王某,王某退回了多收二人的钱,并赔礼道歉。但二人不满意,辛某打了王某两个耳光后,要求王某将当晚二人消费的50元退了,再给50元的发票,并赔偿200元的“精神损失”,然后又要求王某在消费清单上签字、盖戳,以示他们已经消费。然后,辛某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下,称王某可以随时找他。为息事宁人,王某一一照办。但辛某走时,又打了算错消费金额的服务员两个耳光,并将其踹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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