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
| 2010-9-10 查看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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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政办发电[2009]1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请各地区、各部门务于9月20日前将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
联系人:王宣道
联系电话:8334134
传真:8330150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本文来源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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