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门抢夺妇女金耳环的4人团伙在内蒙古获刑 |
| 2008-11-20 查看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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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喀拉沁旗法院刑事庭开庭审理了河北省雄县郎某等4人流窜系列抢夺耳环案。
自5月28日至29日,郎某等4人分别在牛家营子镇和西桥镇公路上利用向妇女问路尾随其后或者骑摩托车飞抢的手段,专门抢夺妇女黄金耳环10次,价值约8800元。其中,5月28日14时至18时4个小时内抢劫8次。此外,4被告人还在河北 省雄县、高碑店市多次抢夺妇女金耳环,情节非常恶劣。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喀旗法院对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半和两年半的有期徒刑。(文/朴丽娟)
本文来源20083:http://www.nmg.xinhuanet.com/xwzx/2008-11/12/content_148975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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