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山区纪检机构垂直管理破冰试水 |
| 2008-11-8 查看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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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纪检组长齐忠正在思考着个人的去留。区里《关于对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刚刚出台,是继续留在司法局还是去纪检委,是他面临的选择。区里推行的纪检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将取消所有单位的纪检组长,由区里统一成立4个纪检监察组。
过去,红山区各单位的纪检组长由区纪委和单位党委双重领导,区纪委负责业务的“事权”,而单位党委领导负责“人、财、物”。做什么事区纪委可以安排,怎么做却得听单位党委的意见。遇到问题,查还是不查,如何查,能不能报区纪委,都需要单位党委批准,纪检组长很难监督同级党委。
纪检委收回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正是红山区力图改变纪检监察现状的积极之举。此次改革,红山区将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后勤保障等均纳入区纪委的统一管理,单独设置办公场所。按照工作性质,分别设置财经组、政法组、社会组、城市建设管理组。每个组对相关单位进行归口监督,例如城市建设管理组就联系建设局、建工建材局、规划局等8个单位。4个工作组采取派而不驻的方式,统一在一处独立办公。区纪检委副书记张宗平说:“派而不驻,保证了与对口单位的经常业务往来,又不至于过分亲密,更重要的是纪检人员相对集中在一起,有利于办案查案,提高工作效率!”
红山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其主要职责是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而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的纪检组长不再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织成员。派驻的纪检监察组必须参加驻在部门的党务会议和研究重要事项的行政班子会议。(文/徐永升)
本文来源20083:http://www.nmg.xinhuanet.com/mscz/2008-11/07/content_14857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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