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峰酒厂一锅炉工醉酒酿火灾被拘酒厂被罚 |
| 2008-11-4 查看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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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3日电(宋景军 范昕华)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一酒厂锅炉工张某日前因醉酒酿成火灾,被行政拘留7日;酒厂及法负责人被罚款1万元。
10月25日零时20分,林西县消防部门接到群众报警称:酒厂锅炉房着火了,有人员被困,消防官兵立即奔赴火场,将仍在沉睡的张某及时救出,同时控制火情。
后经消防部门现场询问得知,10月24日22时,林西县一酒厂锅炉工张某酩酊大醉后,倒头酣睡。10月25日零时20分许,该酒厂更夫巡夜发现张某宿舍冒烟起火,遂拨打“119”报警。
经火灾现场勘验和调查,该酒厂锅炉工平日有抽烟、酗酒嗜好,当晚因饮酒过量、用火不慎、酿成火灾。
11月2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该酒厂罚款九千元,给予该酒厂负责人罚款一千元。林西县公安局给予锅炉工张某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20083:http://www.nmg.xinhuanet.com/xwzx/2008-11/03/content_14817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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