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子公共场所裸体耍横 换来15日拘留 |
| 2008-7-19 查看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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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赤峰7月17日电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根据相关规定,近日对公共场所裸体并耍横的男子车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介绍,近日家住元宝山区西露天的车某醉酒后,赤裸着身体从家中出来,一直向楼边的商店走去,正在门前乘凉的店主见状赶紧躲进店内将门插上,车某来到门前砸不开门,便恼羞成怒地将两块窗户玻璃砸碎,随后离开了小卖部。
本文来源20083:http://www.northnews.cn/news/2008/200807/2008-07-18/154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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